澳洲政府在今年8月提出2018年協助與存取法案(Assistant and Access Bill 2018)的修正草案,已於9/20送交澳洲國會,旨在提高該國執法機關和安全單位存取重要資訊,以進行案件調查和蒐集證據。修正草案指出,澳洲安全情報機關合法攔截的資訊中有90%皆被加密,使得加密成了犯罪調查及反恐的最大障礙。因此希望提高該國執法及安全單位對本國及國外企業存取資訊的權力,不僅可以公開存取資料,也有秘密存取資料的權力,違者最高可處以千萬澳幣。
蘋果已致函澳洲國會表示反對此修正草案。蘋果指出,使用者持有的裝置不僅包含個人電子郵件、健康資訊及相片,也有連向企業、基礎架構及其他關鍵服務的路徑。當個別裝置遭駭,重要基礎架構如電力網格和運輸中樞就更暴露於危險中。想滲透進系統、破壞敏感網路的罪犯及恐怖份子可能只要存取一個人的智慧型手機就得以展開攻擊。蘋果也強調歷來都和澳洲政府及全球其他執法機關合作以防範犯罪,弱化加密根本沒有必要。此外,微軟、Facebook及一些科技巨頭亦聯合起來,通過數字產業集團聯盟(Digital Industry Group Incorporated, DIGI)向美國司法部提交了一份長達四頁的聲明,反對澳洲提出的法案。